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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诊断性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03- 23 13: 44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室、中心)、部门:

为有效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迎评促建氛围。学校将邀请校外专家对前期评建工作开展现场诊断性评估,为做好迎评工作,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诊断时间

2023年3月27日-29日

二、诊断内容

(一)专家听取评建办、各专项工作组评建情况汇报

(二)专家听取自评报告等各类报告撰写情况汇报

(三)专家查阅各类评建支撑材料

(四)专家走访二级学院听取评建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材料

(五)专家看课、听课

(六)专家开展其他有关考察活动

三、诊断安排

本次诊断性评估重点考察校院两级层面评建工作的准备情况、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具体诊断行程见附件1。

四、结果反馈及整改

专家组对照教育部评估指标体系观测点的基本要求,根据诊断考察结果给出反馈意见和建议。评建办将做好反馈结果梳理,各专项工作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室、中心)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达到教育部合格评估要求。

五、相关要求

本次诊断性评估是学校正式评估前的首次预演。各二级学院(部、室、中心)、各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各项迎评工作落实;加强迎评宣传,使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此次诊断评估工作,听课、看课期间教师注意教学基本规范,全力配合专家诊断和考察,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诊断性评估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评建办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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