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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03- 29 14: 10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室、中心)、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高等学校中在教学科研岗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

  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行业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主持过(或主要参与)三项及以上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己被使用,效益良好;主持过(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专业实践教学建设,这些项目在教学中产生了较好效果。

  二、认定程序

  “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由教师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步认定、学校统一复审。

  三、认定材料

  1、《杭州医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

  2、《杭州医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3、佐证材料电子版

  四、时间安排

  1、4月4日前:凡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的教师,填写《杭州医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报表》,并附上有关佐证材料电子稿,提交所在部门。

  2、4月7日前:各二级学院(部、室、中心)认定,并统一把相关资料报学校人事处复核。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yrenshichu@163.com,联系人:严峥、安娜。

  五、注意事项

  2022年10月已认定的教师,此次不需要提交材料认定。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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